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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服务咨询中心纳税咨询问题库
问题标题: 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的居住用房暂免房产税吗?
问题类型:纳税咨询问题库   
问题回复:

 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。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,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。产权出典的,由承典人缴纳。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,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,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。同时五条规定,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:
  一、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房产;
  二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;
  三、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;
  四、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;
  五、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。
  因此,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的居住用房,应不属上述免房产税的情形,应根据企业提供的用房产权所有人判断房产税的具体纳税义务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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